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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VS特斯拉:隔空“舌战”五回合,“拒交门

拼多多运营 2020-08-19    人阅读  
(记者 王庆凯 张何缘)截至中新网记者发稿,围绕特斯拉Model3“拒交门”事件,特斯拉和拼多多已经隔空“舌战”了五

  中新网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 王庆凯 张何缘)截至中新网记者发稿,围绕特斯拉Model3“拒交门”事件,特斯拉和拼多多已经隔空“舌战”了五个回合。

  法律人士普遍认为,拼多多和涉事消费者并不存在“转卖”行为,特斯拉拒绝交付所依据的相关合同条款为“霸王条款”。

  在多数消费者看来,拼多多上宜买车旗舰店推出的“特斯拉中国Model3”万人团购活动,并没有给特斯拉带来利润损失,为什么还要拒绝交付呢?其拒绝交付的理由是否合法,商业逻辑又是什么?特斯拉打的什么算盘?

  “舌战”五回合

【代理网】拼多多VS特斯拉:隔空“舌战”五回合,“拒交门

 

  7月20日,拼多多平台宜买车汽车旗舰店推出了“特斯拉中国Model3”万人团购活动,万人团价251800元。而特斯拉官网上该款车的起售价为291800元。也就是说,消费者如果拼成功,一辆特斯拉可以省4万块钱。

  但特斯拉知道这事儿后,不乐意了。7月21日声明称,未与宜买车或拼多多合作,也没有委托对方销售车辆,更没有就这次活动向对方卖过车。“如消费者因上述团购活动产生任何争议或权益受损,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说到做到。8月14日,特斯拉拒绝了一位在拼多多拼团成功武汉车主。特斯拉称,这批消费者涉嫌违反了特斯拉“禁止转卖”条款。特斯拉会依据合同违约条款单方面取消此订单。

  当日,拼多多回应称,该车辆系消费者本人与特斯拉签了订购协议,消费者本人自用且无任何转卖意图。对于特斯拉拒绝履行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作为“补贴”方,将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并将积极落实车辆交付工作。

  几个回合下来,特斯拉“拒交门”成为舆论关注热点。包括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在内的多位法律人士普遍认为,特斯拉单方面拒绝交付是违约行为。

  但特斯拉并没有因此示弱。17日,特斯拉回应称,若该车主通过官方渠道下单,特斯拉将提供一定弥补措施;如果车主决定起诉拼多多,将提供法律援助。

  特斯拉涉“霸王条款”

  综合多方信源显示,车辆是由消费者在特斯拉官网下单,购车合同是由消费者与特斯拉签订,拼多多和经销商宜买车仅在支付环节为消费者提供补贴。

  接近车主的知情人士向中新网表示,车主之前是一名快递员,买车的钱是靠“靠送快递一单单攒出来的”,没想到在和特斯拉沟通过程中,因为如实告知对方是“拼多多”代为支付尾款,就卷入了一场“拒交门”风波。

  但值得注意是,此前一位和他同样在拼多多团购到Model3的上海车主,目前已经顺利提车。

  本次交易中,拼多多与车主是否形成转卖关系成为关键。邱宝昌分析,消费者自己在特斯拉官网下单购买,拼多多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是与特斯拉的买卖关系,双方是委托支付价款行为,拼多多受消费者委托代为支付汽车价款。这不能认定为转卖行为。

  拼多多在整起事件中仅在支付环节,为消费者提供补贴。这种补贴从法律意义上更多带有“赠与”的含义。

  通俗说,这与贷款买车没有太大区别。在贷款买车的销售模式中,消费者先支付汽车厂商支付一笔定金,然后申请汽车信贷,尾款部分由银行支付。消费者与银行之间形成了借款交易,未来消费者还钱给银行。这种帮忙付钱的,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汽车金融公司、租赁金融公司,还可以是亲戚朋友“赠予”钱款。这其实与本案中的拼多多补贴有相似之处。

  对“拒交门”,特斯拉解释称,《Model3汽车订购协议》有明确规定,“Tesla直接面向最终客户销售汽车。对于任何我司认为其目的是为了转卖的订单或者有其他非善意目的的订单,我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这一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在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田思远律师看来,《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另外,《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田思远认为,一方面,消费者买完车自然获得所有权,想自用还是转卖都是他的权利;另一方面,《Model3汽车订购协议》属于特斯拉方为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并未与消费者进行协商的“格式条款”。

  两个条件加起来,所谓的“禁止转卖条款”将因法律规定而无效,特斯拉也自然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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